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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设置快递运费模板,运费模板可以应用在所有本系统中所涉及的快递费业务单据,比如建立了一个快递费(卖家承担)的模板,那么业务单据中卖家需支付的快递费的的存货(商品),都可以选用此模板。

功能路径

菜单导航——基础设置——其它设置——运费模板

操作说明

 新建标记:点【增加】填写使用机构、模板名称、发货地址内、发货时间、运货方式等内容,点【保存】进行存档,或者点【保存并新增】保存当前并继续录入。点右上角【X】放弃。

修改运费在列表中选择待改修运,点【修改】,调整后点【保存】进行存档。点右上角【X】放弃。

删除运费在列表中选择待删标记,点【删除】,确认后点【确定】进行删除。

栏目说明

使用机构:下拉选择机构

编号:由系统自动带出,必填项

  • 模板名称:手工输入,必填项。
  • 发货地址:下拉选择地址。
  • 发货时间:下拉选择天数。

运费方式:设置为卖家承担运费表示包邮,设置为自定义时才可以编辑子表。
计价方式:按件数表示按照辅单位数量,按重量和体积则表示按子表行的总重和总体积。
子表运送区域为通用的表示默认,比如我截图里的子表数据表示除南昌市和景德镇市以外的收货地址都是使用第一行规则,南昌市和景德镇市使用第二行规则。
运费规则:首件数和首费表示起步价,续件数和续费表示超过起步价后的单价。
当待发件数<=首件数时,运费=首费
当待发件数>首件数时,运费=首费+ ( (总件数-首件数) * (续费/续件数))

比如规则设置 首件数=2,首费=10,续件数=2,续费=30.
则 待发件数=1 时,运费=10
    待发件数=2 时,运费=10
    待发件数=3 时, 运费=10+((3-2)*(30/2))=25
    待发件数=4时,运费=10+((4-2)*(3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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